二、工程監理
1、施工準備階段監理
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工作主要內容如下:
(1)熟悉、掌握與工程相關的各種規范、標準及其他資料;
(2)檢查核對設計圖紙;
(3)檢查開工前需辦理的各類手續;
(4)編制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
(5)參與設計交底,參與或組織圖紙會審;
(6)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7)查驗施工測量放線成果;
(8)檢查驗收工程首批開工用原材料及進場的機械設備;
(9)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第一次工地例會;
(10)組織監理交底;
(11)檢查開工條件,如具備開工條件則簽發開工報審表和開工報告。
2、施工階段監理
施工階段監理工作主要內容如下:
(1)檢查承包商各項施工準備工作,督促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體系并督促其實施運作。
(2)審查承包商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包括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單獨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等,提出具體意見并監督其修正實施。
(3)審核承包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項目且審核分包商資質、人員資格等其他資料。
(4)編制月用款計劃;復核已完工程量,簽署工程月用款報告;審核變更預算,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變更應及時報批,并根據合同有關條款對變更額正確審核;在工程完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結算審核并上報建設單位。
(5)檢查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設備的規格及質量,對有復試要求的嚴格執行見證取樣制度,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6)督促承包商嚴格按現行規范、規程、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將實施旁站監控,控制工程質量。
(7)檢查工程質量,驗收、簽認隱蔽工程和分項分部工程;督促、檢查承包商嚴格執行合同文件;對嚴重違反規范、規程的以書面通知承包商整改,必要時簽發停工令;參與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監督處理方案的執行。
(8)協調各承包商之間施工進度及配合施工,督促承包商履行合同,正確處理好各承包商工期和費用索賠,及合同未規定的問題。
(9)保管工程保險單據復印件,及時提醒建設單位或承包商辦理,保險延期手續,協助建設單位或承包商進行
(10)督促執行承包合同,協助處理合同糾紛和索賠事宜,協調建設單位與承包商之間的爭議及相關承包商之間的爭議。
(11)根據施工承包合同的規定,審查承包商的工程進度計劃,隨時提出監理意見,控制工程進度,確保如期竣工。
(12)嚴格審核工程設計變更,超出委托權限的變更需報建設單位確認或由建設單位決定。
(13)根據“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付款規定及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數量的核實,簽發付款憑證,審核竣工決算并呈報建設單位。
(14)督促承包商根據檔案管理部門的規定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術檔案資料,對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予以確認,保證資料與工程同步。
(15)組織承包商進行工程階段驗收及竣工預驗收,并督促整改,提出工程質量評估意見,移交建設單位歸檔,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6)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和參與設備調試和項目動用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17)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工程進展情況,按時提交監理月報。
(18)建立監理實施過程的監理
3、竣工驗收及保修階段監理工作
竣工驗收及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主要內容如下:
(1)檢查、督促并協助承包商根據檔案管理部門的規定整理工程竣工檔案資料,并協助承包商移交工程檔案。
(2)參與工程的竣工驗收,對驗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并督促承包商進行整改。
(3)處理建設單位與承包商間的合同糾紛。
(4)協助建設單位進行竣工決算的工作。
(5)保修期間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服務,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將參與調查研究,確定發生工程質量問題的責任,共同研究處理措施并督促實施。
(6)督促檢查承包商在保修期內完成保修工作,修補缺陷。
(7)參與工程移交驗收,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并督促承包商進行整改。
(8)定期進行回訪,了解工程的使用情況,聽取建設單位意見,總結監理工作經驗。
4、監理工作取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670號)規定,我公司監理業務取費標準按此文件執行。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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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1)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2)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高程調整系數
2、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價
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價是完成國家法律法規、規范規定的施工階段監理基本服務內容的價格。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價按《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價表》(附表二)確定,計費額處于兩個數值區間的,采用直線內插法確定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價。
如工程概(預)算為7000萬元的工程,其施工(含施工招標)及保修階段的監理服務收費為120.8+{181-120.8/(8000-5000)*(7000-5000)}=160.93萬元×1(專業調整系數)×1(復雜程度調整系數)×1=160.93萬元×(1-20%)=128.744萬元。
3、本收費標準中,工程概(預)算包括建筑安裝費、設備購置費,但不包括征地拆遷、建設單位管理費、各類規費、工程保險費和不可預見的其他費用。
4、如提供短期監理服務,按《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價表》(附表四),建設工程監理與服務人員人工日費用標準:按300~1200元/人.日計收監理服務費。
我公司將根據以上國家收費標準及工程具體情況和建設單位協商收取費用。